一、受理时间:
受理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9月20日(周三)至23日(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受理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人事保卫科(908室)(燕山燕房路1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秋季认定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6年3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6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3.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4.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5.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6.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7.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8.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届时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9.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四、网报时间:9月12日—16日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