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瓦厂乡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村民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瓦厂乡人民政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保洁员2名。
二、招聘范围
持有《云南省失业证》或《云南省就业创业证》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要求登记失业1年以上);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户籍;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存在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70元/月*人)。
(二)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瓦厂乡党群服务中心(瓦厂乡人民政府大院)
(三)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瓦厂乡党群服务中心,办理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报手续。
(9)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审批反馈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建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因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办理相关报名备案登记手续,联系电话:7734000,联系人:罗向雄。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11月15日。
瓦厂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yangbi.gov.cn/ybyz/xxgkml/202411/4b48487b8f6e4e39ad97cc911653517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