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注册的证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需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
4、面试工作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