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招生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1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6]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秋季中职招生录取注册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招生任务,现将秋季录取注册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注册工作安排
(一)录取注册时间安排
2016年全省秋季中职招生录取注册从8月29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各市(州)、各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要按照录取注册时间安排(见附件1),组织安排好辖区学校及本校的录取注册工作。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二)录取注册工作流程
各地(校)必须依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中职系统”)分配的权限和录取注册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注册流程为:1. 招生专业申报及审核;2.招生简章申报及审核;3.招生计划上报及审核;4.学生信息上传及第二次录取注册(以下称“二次注册”)学生信息处理;5.提交学生信息及审核学生信息。
(三)“二次注册”学生信息的处理
各招生学校在学生信息录入时间段内应随时查询是否有“查重不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生信息录入时间段内学生信息的查重状态是动态的)并及时进行处理。
二、招生统计及三联单核发工作
(一)各地(校)要认真做好年度招生统计上报工作。在9月至11月期间,将本地(校)招生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见附件2、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于当月15日和30日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二)录取三联单核发工作。省属中职学校录取三联单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学校需要打印,并加盖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专业审核。各级招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贵州省2016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及专业的通知》要求审核和提交专业,文件公布之外的专业,不得审核提交到上一级管理部门。
(二)高度重视录取注册工作。各地及各中职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录取注册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地及各招生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要及时核对和处理退学学生信息及二次注册相关事宜,确保学生再次就读其他学校时能顺利完成注册。
(三)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录取注册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凡录取注册到全国中职系统的学生,应为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预先报名”等名义将未到校就读的各类生源录入系统;严禁注册虚假学生信息。
省招生考试院系统管理联系人:邓文禹 徐湖
联系电话:85668763或85947657 QQ群:263182840
招生统计联系人:邓火
联系电话:85947657
QQ:2532770635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5283616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