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确因职位需要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比例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若研究取消开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后方能开考。
因调整了开考比例的考生,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一个职位招考多人的,若达不到开考比例,以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准,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考办电话或文字通知为准)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一)卫生类: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护理三基(护理职位);临床三基(临床医学职位、中医职位、影像职位、检验职位、药学职位、检验师职位、医师职位),实行百分制。
(二)阳明山类:阳明山管理局所设职位(党政秘书职位除外)考自编《生态旅游管理》。报名时由阳明山管理局现场提供。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含阳明山管理局党政秘书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公共知识》为120分钟,其他为90分钟。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