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收款方式,是指由交款人直接持现金到出纳部门交款的方式,如购货单位交付贷款、职工交来欠款等。出纳人员在办理此类收款业务时,其收款程序如下:
(1)受理收款业务,对于由其他人员填开的现金收入凭证,应先进行审核,查看其业务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然后再审授现金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手续是否齐全。
(2)与付款人当面清点现金,保证收款依据和收款金额一致。
(3)清点无误后,开具收款凭据,并在凭据上加盖“现全收讫”章。
(4)根据收款收据记账联和收款依据(如劳务清单等)编制记账凭证。
(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在商品零售业、旅游、饮食服务业等行业中,由于收款业务比较频繁,一般采用由营业分散收款或收银员集中牧款的方式,每天定时向出纳部门交款,其现金收入也应按前速程序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