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加剧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劳动力不足、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尤其进入21世纪后,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的挑战。不断出现的养老统筹层面低、筹资难等问题,现有养老保险制度明显已“力不从心”。
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劳动力状况,为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危机、劳动力供给不足危机,延迟退休政策已正式步入实施轨道,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也在逐步推迟,并有意向提高一定的缴费比例。在此背景下参照国外现行养老金制度,普及全民养老金政策值得借鉴。
日本实施全民覆盖的“国民皆年金”制度已逾半个世纪,支取年龄成功从61岁推迟到65岁。
日本的年金制度,通常被比喻为“三层建筑”:底层是全民共通的年金制度“国民年金”;中层是面向公司职员、公务员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则是公司独自的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和公务员独自的、与职务挂钩的追加制度“岗位加算”。其中,前两层是公共年金,按法律,个人有缴纳义务或由工作单位代缴;最上层则属于私人性质的年金。
具体来说,在日本国内居住的所有20岁至60岁国民均需按月缴纳“国民年金”。缴纳满25年者在满65岁时可领取“基础年金”。按目前的水平,一个人如果从20岁开始一直缴纳到60岁的话,每年可支取80万日元(约折合人民币44880元)的定额“基础年金”。
作为年金制度的基础结构,“国民年金”人人平等。但缴纳者分三类:自由职业者为“第一参保人”,公司职员(会社员)和公务员等为“第二参保人”,专业主妇为“第三参保人”;前两种保险者须自主缴纳,专业主妇则作为“家属”由配偶代缴。
中层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部分,只是作为公司职员或公务员期间才有缴纳义务。理论上,这部分参保人中,既包括刚缴纳了一个月者,也包括连续缴纳了40年以上者。由于这一层参保人所缴保险金额度与薪酬挂钩,支取额度也受制于缴纳期间的薪酬平均额,该部分年金属于“所得比例”性质的年金。因此,虽然同属公共年金,但底层“国民年金”的支取额相对固定,而中层“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支取额则根据参保人的实际状况而千差万别。
年金构造的“上层建筑”加入者有限。如果参保人是公司职员的话,取决于其所服务的公司有无企业年金制度,如有的话,则强制加入;若参保人是公务员的话,则毫无例外会有“岗位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