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08年从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笔试、面试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继续做好下一阶段的体检、考核、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综合成绩
11月25日至30日,为分数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及时核对分数,以便修改更正。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12月2日早上7点50分,考生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不吃任何东西。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云南省《2008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通知》(云厅字[2008]2号)的要求进行考核。
若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
红河州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