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初中起点中等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依据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初中起点中等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12日,13日(3天)
上午9: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院二楼礼堂
二、2016年中等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人数 |
建筑工程施工 | 5 | 50 |
工程造价 | 5 | 50 |
建筑装饰 | 5 | 50 |
建筑工程施工 | 3 | 55 |
通信技术 | 3 | 55 |
备注:中职3年完成学业后,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继续报考我院单考单招升入专科学习,完成2年学业后,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准报名。
(二)身体健康。
(三)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可报考我院三年制(3+2)中等专业。
分数要求:当年中考分数必须达到200分或高考分数线下必须达到140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考生中考分数须达到230分;
(四)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参加当年中、高考的毕业生可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专科)。
分数要求:当年中考分数须达到280分或高考必须达到140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专业考生分数须达到300分。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考生必须持:
(一)青海省户口原件、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三)初、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照片);
如果毕业证未发,必须出具毕业中学盖章的毕业证明。
(四)中、高考分数条或分数证明(招办盖章),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五、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学生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学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体检结论如有限报专业或不合格者,学院招办会及时告知学生或其家长并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录取
院学生工作负责录取工作,按考生的考分及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的分数,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和一种学制不得兼报,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调整专业。
(二)所有考生报名材料必须资料齐全、信息真实,院学生工作处在报名后要统一到当地招办核对成绩等信息,若发现报名信息或手续有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三)报名现场考生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四)报名时,院保卫处负责维持现场报名秩序,报名人员须服从保卫处安排。
(五)院学生工作处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报名工作。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