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取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面试:
(一)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含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
(二)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本科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育(教学)实习或教育(教学)实习达不到合格成绩的。
注意:我校需申请面试人员主要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实验员、辅导员等。
二、面试工作组织
由各二级单位设专业评议组,每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二级单位需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申请面试人员。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面试除了试讲、答辩外,还可根据需要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具体面试方案,由各二级单位公布。
四、时间安排
6月22日,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资格申请面试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6月24日前,各二级单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纸质版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发送电子版到邮箱xiangxy@upc.edu.cn。
6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等,各单位将面试工作方案纸质版上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发送电子版到邮箱xiangxy@upc.edu.cn。
7月1日前,各二级单位面试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手册》(附件2)完成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结束后,请各二级单位及时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并将附件3、4、5交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其他材料各单位留存备案。
五、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严把教师入门关,提高高校教师队伍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面试工作组织和报考人员信息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加强申请人员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保证面试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维护教师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联系人: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