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选拔考试,我校拟录取下列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6月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办反映,电话:0571-86832630。
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
2016.5.23
附: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详情请登录:http://zsw.zjicm.edu.cn/Web_zs/Pages/news.php?Page_Id=5b8add2a5d98b1a652ea7fd72d942d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