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分考点必须建立专用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考试实施期间,试卷保密室同时作为答卷保管室使用。试卷保密室必须符合试卷保管要求。
二、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试卷保管人员和试卷守护人员,昼夜值班守护。试卷柜配双锁,钥匙分由考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保管,试卷守护人员不保管钥匙。试卷保管、守护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
三、试卷保密室应当有详细的值班守护记录。
四、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及值班守护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4.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替,不得泄露密码;
5.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铁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6.在试卷保管期间,按规定逐级上报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各分考点主考可会同公安、保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县教体局、市教育局、县公安和保密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