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证申请
1.申办时间
2016年上半年毕业证申请时间为5月23日至27日,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此时间内到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申办要求
(1)申办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12位数字的新准考证及旧准考证全部登记上交)、红色(旧)课程合格证;凡具备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专本连读的考生办理专科毕业证时,只上交准考证复印件;有证书顶替课程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二代身份证,并经身份证读码器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如果考生提供办证的身份信息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身份信息不符,不能办理毕业证书。修改个人信息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甘考办[2012]73号)执行,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需提前经市(州)自考办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联系办理,毕业生资格审查期间不再办理。
(3)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之规定,考生毕业证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毕业证书。
(4)毕业证办理一律不予代办,相关材料须本人签字确认。
二、论文答辩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3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注意事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自2014年上半年起取消实践环节考核中有关论文成绩有效期的规定,考生可根据课程计划安排论文答辩时间,其合格成绩入库后长期有效。
三、部分主考院校论文答辩辅导报名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答辩论文辅导报名安排
经研究,文学院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期与时间
2016年7月2日,逾期不再报名。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6:30
二、地点
兰州大学一分部逸夫文科楼322室文学院培训部?(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9号,在东部市场后门斜对面。兰州火车站乘12路车,到华邦品牌内衣广场站下车。)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31---8913752
四、注意事项
1.答辩考生必须先到所在地区考办报名,然后才能到我院安排论文指导教师。
2.来我院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缴纳180元论文答辩费。报名时采用银行卡刷卡方式缴纳答辩费。凡标有“银联”的各类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均可刷卡缴费(免手续费)。
3.答辩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报名并接受导师论文指导,不允许他人代替。文学院培训部为考生统一安排论文指导老师,考生务必记下指导老师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E-mail等联系方式。
4.每位学员报名结束后抓紧时间认真撰写论文,在导师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初稿并寄给导师修改,导师修改后再寄修订二稿,直至定稿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5.免答辩要求:学员在国家正规期刊第一作者发表的任一篇文章,可以免答辩。要求学员报名时带期刊原件。
(二)、2016年下半年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专业专科(调查报告)、本科(毕业论文)实践环节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0日(星期天)上午(08:30—12:00)
二、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校本部(兰州火车站东站向北直行两公里)齐云楼1426室
电话:0931-8912183 蒋老师
三、论文答辩时间:2016年11月6日上午(09:00—13:00)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携带准考证和论文评审答辩费180元。考生如错过现场报名,或本人不能来现场报名,请在2016年12月重新登记报名。
2.现场报名当天,论文指导老师将与考生确定论文选题,拟就论文提纲和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3.考生需在9月底提交论文初稿,如经指导老师审阅,达到本科论文要求,方可参加答辩;如经指导老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但考生在10月底未能提交定稿,或提交的定稿未能达到本科论文要求,本次不予答辩。
4.答辩前论文指导老师将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达到本科论文要求的考生的电子版论文和论文评定表,由学院负责打印论文和论文评定表,考生无需准备纸质版论文和论文评定表。
5.答辩成绩将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可在当地自考办查询成绩。
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