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考生:
根据《塔里木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招聘工作,拟招聘的人员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二、招聘岗位
详见《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
①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
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③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或者博士教师的配偶申报相关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他条件不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 - 23日。
2.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218室)。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报名现场确认,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从校人事处网站下载,贴一寸彩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缓交)、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考试费:55元。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请报考人员将费用交于负责现场报名确认的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并由人事处核发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均为汉语试卷,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学校基本情况为辅,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拟定于5月31日,5月27日到塔里木大学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218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人事、纪委部门监督,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中,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考官组(亲属回避),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实名制体操打分法,60分为合格,所有材料最后统一交人事处存档备查。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面试内容应有所侧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以专业科目考试或实际操作测试为主,有关安排应提前一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70%;
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入围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人员因总成绩并列而超过招聘计划的,可通过加试确定拟体检、考核人选。对某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根据情况,从其他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学校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
考核由人事处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程序研究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提前研究制定面试方案,报人事处核准后实施。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制度,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搞不正之风;凡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或责令重新进行招聘,并追究领导责任。
监督电话:0997-4680139(纪委),4682638(人事处)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或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并关注。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人事处(843300)
联系电话:0997-4682862
传 真:0997-4680643
联 系 人:鲁老师
塔里木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