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沈河区政府研究决定,沈河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辅警人员,从事交通外勤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报名工作已于2016年4月20日截止,请报名通过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体能测试
(一)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x4往返跑、引体向上四项内容。
(二)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8:00
地点: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正门(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大佛寺巷27号)
(三)注意事项:
1.1000米跑禁止内道超越,不准推挤他人,超越时从外道超越,一切与田径竞赛规则为准。
2.立定跳远,每人两次试跳,取最好成绩。
3.4*10米往返跑,要求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往返否则成绩无效。
引体向上,两手正握,引体时身体不能摇摆不能借力,以下鄂超越杠为有效成绩,下来时壁要伸直。
5.请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沈河区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6.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备适合运动的服装、平底运动鞋(禁止穿钉子鞋)。考生凭上述证件进入考区,禁止考生家长陪同进入考试区域。考试开始后30分钟未能进入考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以不少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通过“沈河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政审、体检
1、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3、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能测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沈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录取人员依法与指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代缴代扣社会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沈河交警大队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