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各院系上报给学校的201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月13日--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Tel:0791-83969339 ,email:yzb@ncu.edu.cn)或校纪检监察办公室(Tel:0791-83969023)反映。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含复试小组)和导师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此名单为各院系原始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需要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6月中下旬)。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5月23日下午16:00前向研招办递交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非定向就业考生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定向就业考生无法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报到资格及学籍。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备注:
1、为做好下一步的数据报盘工作,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10日前提交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往届生)查询: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n/)。
2、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提交南昌大学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请于6月10日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人事档案商调函。
附件1:南昌大学2016级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yjsy.ncu.edu.cn/yjs_showmsg.asp?id=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