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亲访等方式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校研招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学校将在公示后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辽宁省招办和教育部,并对考生资格、成绩等各项信息进行再次审核,一经发现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存在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返回的录取名册为准。
同时也请各位拟录取考生认真核对本人录取信息,如有问题,请于5月6日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5686051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5月3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详情请见:http://ges.lnp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6&wbnewsid=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