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残服务工作,满足重度残疾人对居家养残服务的需求,建设提高有素质残疾人工作队伍依照“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精神以及市残联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条件:
浑南区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初中以上学历,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原望,愿意为重度残疾人服务的下岗或无业轻度残疾人。有劳动的轻度肢残三级或四级、有一定语言沟通能力的的听力残疾人及残疾等级为四级的视力残疾人、智力残疾人。
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招聘程序
(1)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如暂未办理我区户口,需提供本区内居住的房产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园区残联报名初审,区残联会同区人社局共同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社区张榜公布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由残联负责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成绩择扰录取。
(2)体检。对择优录取人员进行体检。检查项目及体检的医院由残联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培训。由残联组织,培训内容由残联确定,重点讲授残疾人职业道德与修养、家政和护理服务、基本常识、残疾人精神慰藉等内容。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上岗位证。
(4)聘用。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残联负责拟聘用居家养残服务人员与残联签订当年的劳务协议(试用期1个月),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准备案。
三、工资待遇
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工作年限
根据《沈阳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此次招聘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上岗年限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日 至5月3日
2、报名地点:
各功能区残联
六、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
浑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24826792
(2)报名电话:
浑南新城: 83752889
空港经济区: 18698882026
农业示范区: 2476911
现代商贸区: 23716758
沈抚新城: 24716820
新兴产业园: 24773100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请各园区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实。
2、坚持原则。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聘,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隐瞒欺骗行为,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浑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