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二、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571-88320932 | 郑老师 |
机械学院 | 机械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 0571-88320590 | 王老师 |
信息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571-85290522 | 戴老师 |
计算机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571-85290136 | 边老师 |
经贸学院 | 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 | 0571-85290277 | 倪老师 |
生环学院 | 生物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 | 0571-88320765 0571-88871575 | 邬老师 蔡老师 |
药学院 | 药物化学 | 0571-88320320 | 余老师 |
材料学院 | 材料化工 | 0571-88871530 | 寿老师 |
4月下旬,各学院公布复试方案。随后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前务必做好资格复查相应材料准备工作。
5月中,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调档。
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6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6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非应届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样表下载:点击下载)
四、体检
体检在我校朝晖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28日下午13:30-16:00.考生带身份证,50元体检费。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