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考生于2016年4月6日前与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有关说明如下:
1. 拟录取考生请按照调档通知书的要求,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档案转至我校研究生院培养科(应届生可在毕业档案整理完毕后再办理)。
2. 报考定向培养(或拟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培养”)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签定的协议书交至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 如体检有问题需复查,我们会电话联系考生。
4. 拟录取名单中备注为“校内调剂”的考生,如同意调剂安排,请于4月5日8:30-11:3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调剂生身份补办调剂手续。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yjsy.hebtu.edu.cn/ShowContent.aspx?articleid=549§ionid=36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