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面向我市适龄人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均限男性。其中从事专业化巡逻辅警190名(含从事交通岗勤工作辅警85名),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系统运营维护等专业技术辅警1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4)。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专业化巡逻辅警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役士兵、公安民警子女不受学历限制。报考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应具备通信、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件开发、机电综合维修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170cm及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营口市人才中心(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南15号、长途客运站西侧)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以及其他可加分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3张,《营口市2016年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政审)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咨询电话:0417-2655252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合格者入围体能测试。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一)笔试内容
内容之一:报考专业化巡逻岗位辅警考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参考资料《辅警招聘考试题库》(见附件2)。
内容之二:报考系统运营维护专业技术岗位辅警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类科目。由营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考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成绩按100分×40%记入总分。
笔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考试内容:《综合理论知识》
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体能测试:
项目: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俯卧撑(男)。
体能测试不达标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面试
笔试通过、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评分按100分计算。按6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在市公安局及报名网点网站上进行公告。
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为总成绩(百分制)。
(五)加分政策
根据辅警工作特点和个人条件,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每人根据条件,可以重复加分。
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党员、班长各加2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
2、公安民警子女加5 分。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加5分。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加10分。
5、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加5分。
6、对有驾驶A1证、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证、公文写作相关资质证书及在竞技体育方面成绩突出人员(市级以上单项成绩前5名者)可加5分。
(六)政审考核
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重点审查加分人员资格和审核加分标准。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录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培训。
五、聘用辅警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专业化巡逻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瑞泰金融押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此次招录的专业化巡逻岗位辅警人均月应发工资1700元(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工龄和现实表现适当调整工资金额);系统运营维护专业技术辅警人均月应发工资2600元(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工龄和现实表现适当调整工资金额)。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三)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志愿,由市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志由市公安局按规定统一配发。
六、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417-2655267
特别提示:
1、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营口市公安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