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护理学: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
五、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在综合考虑生源、教学、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科学编制了我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及招生范围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考试 科目 | 招生范围 |
护理学 | 三年 | 医学 | 120 | 英语(不含听力)、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合卷) | 医药卫生类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设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九、录取规则
(一)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不低于50分),再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
1.“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录取时间为5月初。
2.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3.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根据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及总分控制线)人数及分数,结合学校实际,向省教育厅申请增减计划。
4.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十一、颁发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二、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167746(兼传真)
招生网址:zs.ahmu.edu.cn
监督电话:0551-65161017
十四、其他须知: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见“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安徽省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毕业生。
2.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201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17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3.报名
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签名后于2016年3月24日到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合肥市梅山路81号)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确认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120元/生)。缴费成功后考生本人于4月8日(8:00- 12:00,14:30-17:30)至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护理学“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两门,分别为英语和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合卷),每门科目总分150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4月9日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4:30—17:00 |
考试科目 | 英语 | 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合卷) |
(3)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校本部(合肥市梅山路81号),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5.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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