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西)2号
五、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范围及专业课参考教材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15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六、招生对象:
2016年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方可报考。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于2016年3月14日—17日在高职(专科)毕业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完成信息采集录入,生成考生号,打印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具体要求见毕业学校通知)。
2、考生须在2016年3月17日前在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在表上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并于2016年3月18日前往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在报名现场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将现场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2016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
考生来安徽外国语学院现场报名须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③毕业院校信息采集表;④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根据皖价〔2009〕60号文规定);
3、考生于2016年4月15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4、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专业相近专业现场报名时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进行免试入学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8日,具体地点另定)。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有历年参赛获奖的参照上述情况执行。在校及部队期间如受过记过等处分不予参加面试资格。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2016我院的专升本考试。
八、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
1、安徽外国语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考试方式为闭卷,主要突出考查考生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具体内容见《安徽外国语学院2016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各科目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
3、考试地点为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
4、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5、考试成绩2016年4月27日可在网上查询。
6、2016年4月28日—29日考生可到我校教务处查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若有误及时反馈,无误不反馈。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安徽外国语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2、录取原则:(1)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综合、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不互相调剂。
4、只录取填报安徽外国语学院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其他院校调剂考生。
5、自主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面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6、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颁发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和核准的项目、标准收取费用,与学校本科相应专业一致。其中学费11000元 / 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学院实行奖、助、补等系列奖助措施,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
十三、纪检监察:学校成立纪检监察专门小组,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检查。学校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其他须知
1、为保证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2016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2016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录取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2、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5、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衔接,安徽外国语学院所有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报考考生应适时关注,学校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五、本章程经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颁发。由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纪检监察电话:0551—68589116
投诉申诉电话:0551—68589988
邮政编码:231201
网 址:http://www.afl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