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进一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年级升学体育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10〕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朱国璋
副组长:李金华 蒋国旺 施革斌 傅 涛 陈新发
成 员:马俊兵 阳宝平 贺仁禹 徐文斌 李小刚 龚春霞
各中心学校、局直初中学校、有关民办学校要相应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考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出现。
二、报名工作
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考生体育考试准考证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制发。
三、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组别的评价指标进行,具体考试项目为:
①身高标准体重;
②1分钟计时跳绳;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④握力体重指数。
2.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
②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纳入升学总分。每个单项成绩为10分。
四、考试程序
考生以统一编排好的考试小组为单位参加考试,首先凭准考证按组在考场外排队,以组为单位持准考证进考场检录处检录,核对照片、穿上号码装、进行IC卡的初始化处理后,由检录员带入考试场地,分项进行测试。考生完成四项测试以后,应将IC卡交终端微机员,微机员将考生成绩录入微机,并当场打印成绩单交给考生。本组考生考试结束,由检录员负责收回号码衣和IC卡,返还准考证,然后将考生带离考场。准考证和成绩单在出口处由参考学校派人当场核对点收。
五、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详细注明原因,出示三甲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查后报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签字,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予以免试,《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90%计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测试。
六、考场设置
1.体育考试考点设在乡镇中心初中或局直学校,每个乡镇(局直学校)设一个考点。
2.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封闭并达到安全标准。
3.考场分室内考场和室外考场。各考点学校安排三个相邻的空教室设置室内考场,考场外10米为警戒区;室外应有200米环行跑道作为室外考场。
4.考试器材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推荐的学生体质测试设备。
七、时间安排
2016年体育中考时间定于2016年3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八、安全管理
1.各地各校要把关心学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重视全市义务段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运用,要特别重视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结果,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2.各地各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并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既往病史报告登记制度、学生身体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九、其他规定
1.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本方案解释权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