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坚定,忠诚、干净、担当,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6.报考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须是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公务员工作经历5年以上,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3年以上,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7.报考考评预算科工作人员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从事财会工作经历5年以上,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8.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以2016年2月22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