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怀化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
2.考评预算科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1.政治坚定,忠诚、干净、担当,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6.报考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须是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公务员工作经历5年以上,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3年以上,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7.报考考评预算科工作人员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从事财会工作经历5年以上,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8.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以2016年2月22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以网络公告等形式将公开选调事项向全市予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2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止(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化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7楼758室)。联系人:刘小花。咨询电话:0745—2713910。
3.报名要求:
(1)由本人自愿报名,报单位批准同意;
(2)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
(4)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填写《怀化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怀化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关的写作或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国资委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国资委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工资、行政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选调到市国资委后,须在市国资委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的公务员选调(遴选)考试。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3910(怀化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
怀化市国资委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