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组织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科指定的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
组 长:谢广元
副组长:周 敏
成 员:陶秀祥、陈建中、张双全、彭耀丽、孟献梁、王启立
2、复试小组由3-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
报考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南湖校区化工楼A306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下午13∶30
面试地点:矿业工程组:南湖校区化工楼A306
化学工程组:南湖校区化工楼A307
动力工程组:南湖校区化工楼A408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1) 专业课 (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矿业工程领域:选矿学
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原理
动力工程领域:过程流体机械
(2) 综合面试(100分):
①政治理论及时事政治。
②所报考工程领域的工程实践相关知识,包括生产管理、工艺、设备和技术应用;考生所在单位(企业)生产中的主要工艺、设备和生产过程的技术与管理;硕士阶段的学习计划和研究设想。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院盖章的《复试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的建议名单。凡复试成绩不合格(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