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申请查分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
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2011年6月28日前携带准考证到当地招考办(院)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云南省招考院查分组将严格按要求查阅考生所申请的科目,查分结果无论是否有差错,均打印查分结果,结果将由当地招考办(院)通知考生本人。
复查内容为申请查询考试科目的各题得分情况,但不查评分宽严。
另外,考生可携带准考证到云南省招考院查分组现场申请查分。
时间:2011年6月25日——6月27日(9:00——17:00)
地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一楼(昆明市学府路61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