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
是这样的老师,我是法律(本科)专业的一名考生,我现在在努力自考,我算了一下,我现在读大二,我应该可以在大三的4月分(2012年四月)考完16门课程,就差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程没有机会考,意思是说今年的10月分我只能在公司法和法律文书写作当中选一门来考,那就等于我大三毕业了还差一科,不能拿毕业证书,那请问老师我可以用什么样的方法把我剩下的一个科目在大三毕业以前考过呢?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大三的10月分我们已经毕业了才能考过剩下的最后一个科目再办理毕业证??可不可以用在其他省、市用转考的方法在大三毕业以前把我剩下的一个科目考了?比如说参加昆明市的自考之类的....,请老师为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回复:可以到其他省区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然后把成绩转入你现在所在的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