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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机关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委办公室工勤人员1名,详见《台安县2015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应于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台安户籍;工作经验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二)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信息通过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该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撤销招聘计划。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现场审查考生学历、专业或技能证书;
2、审核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3、确认考生报考岗位和专业;
4、核准发放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考生技能测试内容,满分100分;测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查询电话:0412-4890303。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经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须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信息表》和《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备案人员条件应与招聘岗位要求、公示信息相符合,否则不予备案。
五、有关要求
1、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的;(5)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误,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对有上述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县人社局纪委举报电话:0412—4939603。
中 共 台 安 县委 组 织 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台安县2015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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