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招聘人员关于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条件
答:1.广州市户籍(不含广州市从化区、增城区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此类人员只能报考管理岗九级职员;
(2)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师、护士、药士、技师或非卫生系列初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从化区、增城区户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必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医师、护师、药师、技师、非卫生系列初级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此类人员只能报考一级甲等医院或镇属医院(含岐山医院);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