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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娄烦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选聘到卫生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需具备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须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要求,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需经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2、在聘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娄烦县卫生局派员负责解释,并由专人现场审核把关。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2015年1月12日下午6: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
娄烦县人才市场(县城南大街政府大院前排东楼一层)。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下同);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时,本人与户主总页复印在一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招聘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关学籍证明原件(包括入学时间、院校名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能否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等)、户籍证明原件(须注明本人户籍现保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
⑦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⑧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服务期满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考;对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尚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2006年至2009年时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原渠道由团省委出具相关证明)。
⑩报名时,报考人员现场填写两份《2014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交工作人员审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类型、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在个人简历栏说明服务基层工作相关情况。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的报考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①管理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需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公告。
②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5、考务费
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合计每人60元。
6、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的具体时间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通知。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有效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时间15分钟后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允许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一)笔试
笔试按综合试题(卷)一门安排,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的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医学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实践技能操作时间10分钟(其中:护理岗位的考生为实践技能操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生为医案病例分析判断)。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
面试评审小组由市人社局抽调。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分岗位对参加面试考生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如有并列名次,则依次按有无执业资格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的考生。
考生按体检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政审方式,同时调取拟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以书面的形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
1、公示后,经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县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合同鉴证及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三年正式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可到人才市场登记后自谋职业。
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一经聘用,5年之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3、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 生活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提交报到证、人事档案、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逾期不交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5、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并卫[2014]28号)文件精神,“县(乡)医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学院校临床、医技专业的毕业生,经录用后可在医联体内的三级医院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回本院工作。在本院服务满3年后到上级医院相应科室工作,3年后再回本院工作,依次轮转,在县(乡)医院服务满6年者,考核优秀经本人同意,可将其人事关系转移至上级医院。”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娄烦县纪委监察局 监督电话:0351-5322674
娄烦县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0351-5321660
娄烦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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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2014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xls》来源于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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