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思茅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于2010年8月29日在思茅区一中进行。本次笔试应考人数127人,实考115人,8个开考职位实考人数均在10人以上。目前,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思茅区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及有关规定,面试人选根据择优原则,笔试成绩前5名(含成绩并列者)进入面试。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按笔试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姓名笔划为序):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正式开始。
(二)面试地点
思茅区一中。
(三)面试程序及要求
1、成立面试小组。面试的主考、考官、考场的确定,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
2、应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08:30前到达考点候考室。
3、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前,手机、小灵通等信息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私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前将应试人员在候考室集中,由工作人员宣读本次面试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依次由考生填写抽签顺序号和姓名。
5、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6、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应试人员不得将任何书籍和资料带入考场。每个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和候考室,应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结果。
7、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相关事宜
1、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到场全程监督和考场监督巡视员的监督,受理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接受应试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为增加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欢迎招考单位领导、新闻媒体和社会人员、考生家长到场旁听。每个考场设10个旁听席位,报满为止,旁听人员需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需参加旁听的人员,于2010年9月17日17:30前到思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旁听人员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旁听证进入面试考场,到指定位置就座。每位旁听人员只能参加一个职位的旁听,若需更换旁听考场,须经区公选办批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思茅区公选办地址:思茅区过街楼44号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79-2130764
思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