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
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
(1)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3)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
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十一五规划):
①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6 亿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 亿公顷,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森林覆盖率达到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 % 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加快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如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是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做到:第一,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一系列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第二,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第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四,强化资源管理,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