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从本州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务员内部交流和选拔方式,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干部交流,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具有法院工作特点的公务员队伍合理流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制办公室同意,在本州内党政机关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与范围
(一)公开选调职位(3个)
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岗位1名;
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财务岗位1名;
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限于本州内党政机关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且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热爱法院司法工作,无基层任职经历的,至少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选调职位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即:报考政治部组织人事岗位的,具有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报考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财务岗位的,必须具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并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司法技术处计算机管理岗位的,必须熟悉计算机硬件环境、熟悉网络设备配置、熟练操作office软件及具有探索使用基础软件的能力等。
7.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终结的;
(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审判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并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并提交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公开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不得开考。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
报名地点:中院政治部和三县(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2014年12月10日)。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公开选调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三)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开选调职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科目根据专业报考职位特点确定,包括: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等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州法院一楼多功能厅
2.面试。按公开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考官不少于1/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
面试地点:州法院五楼审判委员会会议室
3、成绩。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2014年12月22日至26日)。按公开选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政治部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核准后,在本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对违反公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院纪检组、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2192265。
未尽事宜按《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从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执行。
联系人:李有思 联系电话:2585691
奚玲 联系电话:219226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