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14年11月19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截至2014年11月19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