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容提质的需求,根据《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富发〔2008〕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
富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单位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司炉工 | 建筑 | 教养员 | 学前 |
县一中 | 6 | 1 | 2 | 3 | |||||||||||||
县民中 | 8 | 1 | 1 | 2 | 1 | 1 | 1 | 1 | |||||||||
县中职校 | 3 | 1 | 1 | 1 | |||||||||||||
县一小 | 8 | 3 | 2 | 1 | 1 | 1 | |||||||||||
县二小 | 4 | 1 | 1 | 1 | 1 | ||||||||||||
县一幼 | 4 | 1 | 3 | ||||||||||||||
县二幼 | 2 | 1 | 1 | ||||||||||||||
新华中学 | 15 | 5 | 4 | 2 | 1 | 1 | 1 | 1 | |||||||||
总计 | 50 | 11 | 7 | 5 | 1 | 3 | 3 | 2 | 1 | 3 | 5 | 1 | 2 | 1 | 1 | 3 | 1 |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工作年限3年以上,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未受过任何处分,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参选中学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对应,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参选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参选中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中考、县统测中名列前五名(有高中教学经历的提供高考或会考成绩),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在县统测中名列校区前三名,中考、会考、统测或未统测科目的成绩由县教研室或学校出示相关证明。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125007。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填写《2010年富宁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半寸照片2张。
4.报名结束,岗位数与报名参选数不达1:3的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且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笔试。
1.领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18日。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
3.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0年8月20日。
4.考试地点:县中职校。
5.笔试内容为各学科知识及相关教材教法,总分100分。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与参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分为说课和回答问题,时间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回答2个问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地点:富宁县中职校。
4.面试时间:2010年8月23日。
(五)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时间:2010年8月24日。
(六)公示考察。在富宁县政务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拟选调人员的考察,由县教育局党委组织考察。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笔试、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七)选调。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由富宁县教育局行文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时效:选调工作期间,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进行监督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128307。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25007。
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