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津县教育局教职工调动、借用管理规定》和今年秋季学期高中学校缺教师的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初级中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为确保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县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选聘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
5、所学专业要与选聘岗位相符合。
三、选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共选调教师15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盐津二中5名、盐津三中1名;高中数学教师盐津一中1名;物理教师盐津二中1名、盐津三中1名;高中化学教师盐津二中1名;高中历史教师盐津一中2名;高中地理教师盐津一中1名;高中体育教师盐津二中1名;高中音乐教师盐津二中1名。
四、选调程序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学校考核合格,报经政府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工作在县监察局、人事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教育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
1、发布选调信息
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18日。报名者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奖励证书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王世生。联系电话:0870-6621022
3、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和学校规定的高中教师条件,逐一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程序。
4、授课能力考评:采取讲课的方式,考评实际授课能力,成立专家评议组进行评议,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面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开始面试。面试地点:盐津二中。
5、公示
向社会公示讲课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6、选用
成绩合格,经所在学校同意,予以选用。
盐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