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信县教职工调配管理办法》和凡进必考的原则,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威信一中,威信二中,扎西中学、扎西小学、县第二小学、逸夫小学面向全县考调部分学科缺岗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威信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建军(县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冯天学(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卢 德(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张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党委成员)
季大恒(县教育局副局长、党委成员)
晋崇高(县教育局副局长、党委成员)
胡纯炜(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兰其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 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汪仁良(县一中校长)
张佐威(县二中校长)
王显波(扎西中学校长)
杨 政(扎西小学校长)
刘智铨(县第二小学校长)
李朝保(逸夫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副局长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股室选调。
二、考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学科人数单位 | 政 治 | 语 文 | 数 学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地 理 | 历 史 | 英 语 | 音 乐 | 合 计 |
威信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6 | ||||
威信二中 | 1 | 1 | 1 | 1 | 1 | 5 | |||||
扎西中学 | 1 | 1 | 2 | ||||||||
扎西小学 | 1 | 1 | |||||||||
威信二小 | 1 | 1 | |||||||||
逸夫小学 | 1 | 1 | |||||||||
合计 | 2 | 1 | 2 | 1 | 1 | 2 | 1 | 1 | 3 | 2 | 16 |
三、考调范围及原则
(一)范围:本县乡(镇)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
(二)原则: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
(二)报考县一中、县二中高中部及扎西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扎西小学、县第二小学、逸夫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县一中、县二中、扎西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县直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身体健康,报考中学和小学学科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21日后出生);
(七)教龄3年及其以上(2007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学科岗位和所教学科岗位相同,专业对口;且2008年—2010年学年度教学成绩:中学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两年必须在全县同类学科平均水平以上;小学教师所教学科成绩三年必须在本乡(镇)同类学科平均水平以上(以县教研室审核的为准);女教师最近三年有产假的,其教学成绩考核可往前推一年进行考核。
(八)报考非统考科目岗位的教师,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以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的考核依据为准)。
非统考科目:音乐。
五、考调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主。按报考学校学科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调录用。
(二)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调。
六、考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公示;(五)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威信县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网和教育局大门外专栏就考调类别及学科、考调条件及办法、考调程序等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0年8月12日—2010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威信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三)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校、学科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申请(内容:年龄、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所教同一学科县统测成绩、出勤等情况。并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教研室审查签署意见)、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威信县教育局人事股。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24日下午2:30—5: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威信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试采用现场抽题、现场表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及面试时间:
2010年8月25日下午15:00—17:30。
4、笔试及面试地点:扎西小学。
报考统考科目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报考非统考科目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笔试或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分学科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员。拟调时末位成绩并列的考调人员,依次按少数民族、妇女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拟调录用。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由威信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人员,并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威信县教育政务公开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相关政策纪律,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拟调录用资格,缺额人员按考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调人员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工作纪律监督
考调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遵守纪律。考调工作请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参与,由县监察局监督实施。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考调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考调过程中,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0—6122775
咨询电话:0870—6121652
威信县考调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