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和相关文件要求,报名及资格复审工作已顺利结束。为保证考生能够顺利参加招聘考试,现将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至7月30日上午11︰30(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为永胜县人事局办公室。
二、 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交费发票原件;
(二)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上述证件;
(三)领取准考证时,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等信息有误,请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反映,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必须按上述时间领取准考证。过时不候,由此引起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永胜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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