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开选拔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的职位共2名:县广电局副局长1名、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
1、有一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初步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指示和决定,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 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5、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体条件
1、参选人员范围为:党政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技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7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
4、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问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参选县广电局副局长职位的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具备履行该岗位职责的领导能力、热爱广播电视建设事业。
6、参选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位的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财经营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党务和经济工作领导能力。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的程序为:成立机构、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
(一)成立机构
县委成立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保密局、县人事局、县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人员,负责日常业务。
(二)发布公告
1、根据确定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范围,在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广播电视台上公告,以及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的通知》。
2、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富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二)报名
申请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在7月21日至7月31日规定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报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可到县委组织部领取《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也可登录网络下载。登记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初审
由公选办公室按选拔各职位条件资格和相应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审查汇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公开推荐
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在8月5日召开推荐会,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科级干部推荐人员范围确定。单位将推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公选办,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县委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
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认真查阅,严格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以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定于8月下旬举行,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岗》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七)组织考察
县公选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对各职位拟选任人选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发现拟选任人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十)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的职位实行试用期一年,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富源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可登录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y.qj.gov.cn/)下载和查询。
咨询电话:0874—4616233
监督电话:0874—12380
富源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