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临翔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4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书记1名。
2.副乡(镇)长3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区进行公开选拔。凡是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的临翔区在职在编干部都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临沧地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所报考职位资格。
(一)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书记报考资格
1.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
5.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应当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以上;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以上;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管理岗位、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以上。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的,应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或获得初级职称(助理级)满4年;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助理级)累计满4年。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二)副乡(镇)长报考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3年以上工龄。
5.担任科员职务时间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需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的,应获得初级以上职称。具有初级职称人员报考的,应获得初级职称满1年。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步骤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将通过宣传动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开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起至7月31日止。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办)。
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专干)负责做好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
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6K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盖章。
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职务聘书、任命书)和奖励证书,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16K纸质)。
3.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阶段:公开推荐
时间:2010年8月5日前。
具体由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选所在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推荐人员范围确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报名人选所在单位召开会议审查确定参加报名考试的初步人选报区公选办(地点:临翔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第三阶段:资格复审
时间:2010年8月10日前。
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区公选办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凡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公开选拔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区公选办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笔试
时间:2010年8月下旬。
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评卷。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阅卷结束后,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通知到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公开选拔职位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将通知到本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区公选办通过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五阶段:面试
时间:2010年9月下旬。
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具体测评要素及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工作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由面试小组对同一选拔职位的应试考生采取统一面试试题、统一封闭面试、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评分。每个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本人宣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将通知到本人。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区公选办通过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六阶段: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未通过体检的自然淘汰,空缺的考察人选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对象人员名单,由区公选办通过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区公选办组织实施,考察组对每个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综合分析。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第七阶段: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区公选办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开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由区公选办在区电视台、区人民政府门公众信息网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次公开选拔由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83-12380
0883—2166364
咨询电话:0883—2166343
0883—2166349
本公告由临翔区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翔区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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