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强化竞争性选拔机制,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个旧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个办发〔2010〕23号)和《个旧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省、州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个旧市决定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一)正科级职位
1、个旧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
(二)副科级职位
1、个旧市委党校副校长
2、个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3、个旧市建设局副局长
4、个旧市旅游局副局长
5、个旧市地震局副局长
二、公选范围
个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个旧市地震局副局长两个职位在全州范围内具备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个旧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个旧市委党校副校长、个旧市建设局副局长、个旧市旅游局副局长四个职位在全市辖区内具备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含市辖区内的省、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垂管部门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报考正科级岗位,公务员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即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即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以上的,不限任职年限。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属管理岗位担任相当于科员职务聘用期4年以上,或担任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聘用期满1年,或担任相当于正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不限任职年限;或担任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相当于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属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具备聘任副高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或聘任正高级技术职称。
4、报考副科级岗位,公务员应担任科员满1年(即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上的,不限任职年限。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属管理岗位担任相当于科员职务聘用期3年以上;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不限任职年限;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属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具备聘任副高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或聘任正高级技术职称。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记录的;
(2)2007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07年以来被县处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个旧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个旧市公选办)工作人员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三)职位要求
1、个旧市政法委综治办主任职位:熟悉政法业务;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能针对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2、个旧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科研、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行政管理政策法规,了解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中共正式党员。
3、个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具有较丰富的文化艺术方面的知识或专长;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4、个旧市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国家和本市城乡建设规化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具有建设规划行业相关专业知识。
5、个旧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熟悉旅游产业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旅游市场营销、项目策划、项目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6、个旧市地震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地震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较丰富的防震减灾方面的知识。
四、公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21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
个旧市公选办和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主要以现场报名为主。
4、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在云南网上下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l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5、资格初审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
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3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相应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提出意见,于8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个旧市公选办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笔试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中共个旧市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和任用
1、任前公示
对中共个旧市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个旧电视台、个旧时讯、锡都党建网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公示时间7天。
2、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个旧电视台、个旧时讯、锡都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接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为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不准随意更改。
(二)严禁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三)工作人员、考察成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四)在公开选拔期间,如有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拔工作公正进行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为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由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聘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员。
六、其它
(一)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在中共个旧市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本《公告》由个旧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三)个旧市公选办地址: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一楼会议室和干部一科,咨询电话:2123356,传真:2122825。
附件:1、 《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个旧市公选办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