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同意,全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处级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1、处级职位和职位要求
(1)曲靖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检察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检察官资格或通过司法考试资格A证;从事检察工作10年及以上。
(2)曲靖市公安局矿山安全监护支队支队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能够准确掌握、熟练运用政法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公安业务,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熟悉矿山安全生产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侦查和办案能力。
(3)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行政后勤管理能力;有卫生管理工作经历。
(4)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开发投资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投资管理、资本营运工作。其中: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必须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
2、处级职位的选拔范围
(1)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职位2个:曲靖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选拔范围:全省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驻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
(2)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2个:曲靖市公安局矿山安全监护支队支队长1名;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选拔范围:全市乡镇(街道)(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曲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
(二)科级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1、科级职位和职位要求
(1)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限男性,具有履行煤炭生产管理岗位所需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煤炭院校通风安全、采煤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煤炭专业中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煤炭井下管理工作经历,基层煤炭工作实践经验丰富。
(2)麒麟区经济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有较扎实的宏观经济、工业经济、企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经贸管理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3)沾益县花山工业园区办事处副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具有一定的工业综合管理、招商引资、组织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4)沾益县珠江源九龙生态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林业管理及相关业务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宣威市广电局局长1名(正科级)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综合素质强,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有开拓创新精神。
(6)宣威市侨务办主任1名(正科级)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侨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7)宣威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外交往、协调能力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了解。
(8)宣威市民宗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少数民族,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9)宣威市外资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10)宣威市开发区管委会项目招商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外交往、协调能力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了解。
(11)共青团会泽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团组织工作经历,曾任团干部或在校期间任过学生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工作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12)中共会泽县委党史研究室(会泽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作风深入扎实,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要求文史类专业或具有编辑以上职称,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篇以上。
(13)马龙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热爱教育事业。
(14)马龙县妇联副主席1名(副科级)
职位基本要求:限女性;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妇女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热爱妇联工作。
(15)陆良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熟悉旅游工作,掌握旅游业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16)陆良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17)师宗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煤炭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煤炭工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18)师宗县信息产业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信息、计算机、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信息产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19)罗平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熟悉高中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中共党员干部。
(20)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苗族或布依族干部。
(21)罗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应当是煤炭院校采煤、地质测量、建井、通风安全和机电等五个专业毕业,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炭行业工作的经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干部。
(22)富源县广电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应熟悉广播电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具备履行该岗位职责的领导能力、热爱广播电视建设事业。
(23)富源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必须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财经营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党务和经济工作领导能力。
2、科级职位的选拔范围
麒麟区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曲靖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沾益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符合选拔职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
宣威市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宣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会泽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符合选拔职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
马龙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
陆良县旅游局副局长选拔范围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陆良县卫生局副局长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师宗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国家公职人员。
罗平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干部。
富源县公选职位的选拔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党政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技人员。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处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须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二)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1、麒麟区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须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2007年6月30日前任职),或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2、沾益县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前任职),或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与所报考职位单位主要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3、宣威市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工作满5年,报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工作满2年,任职和工作年限算到2010年6月30日;
(2)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会泽县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需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年龄必须在26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为限);
(4)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5、马龙县科级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应的资格;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陆良县公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3)旅游局副局长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局副局长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师宗县公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需担任科员职务满2年,或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罗平县公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应当任科员职务满一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9、富源县公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科级干部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各县(市)区的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
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设立报名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或曲靖党建网下载)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个别提任处级、科级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报考处级职位的人员材料报市公选办,报考科级职位的人员材料分别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民主推荐中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推荐为报考人选。
市、县两级公选办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推荐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四、选拔程序
(一)笔试。笔试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曲靖日报》、曲靖党建网、珠江网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在《曲靖日报》、曲靖党建网、珠江网上公布。
(三)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四)研究决定。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党委常委会研究作出任用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曲靖日报》、曲靖党建网、珠江网上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123699
监督电话:0874-12380
曲靖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