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辽宁省自考考生如何办理毕业证明、成绩证明?
答:毕业证书由本人保存,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凡丢失、损坏一律不予以补发,省招考办可以出具毕业证明、成绩证明。
(1)考生要求开具毕业证明时,应提供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应提供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登记号;
(2)已经毕业考生要求开具成绩证明时,应提供原毕业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应提供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登记号。尚未毕业的考生要求开具成绩证明时,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开具毕业证明、成绩证明的地点、联系电话:
毕业证明:辽宁省招考办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024-86981025;
成绩证明:辽宁省招考办办公楼一楼接待室、联系电话024-86981059;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邮政编码:1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