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楚雄师范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思想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
3、热爱学生,热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科研基本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学生工作。
6、中共党员,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9日前。应聘者可以到我校报名,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楚雄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提交推荐材料、学习成绩单、由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各类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附本人照片。到我校应聘时需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各种证书原件。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2、综合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008年 3月7日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3月8日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3、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4、签订就业协议。
四、聘任期限及待遇
1、公开招聘的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相关系(院)工作,担任学生辅导员的最低年限为5年。
2、新聘辅导员享受我校同类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其它福利待遇。
3、新聘辅导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五、联系方式
地点: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新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庄晓薪
电 话:0878-3124726
E-mail: rsc@cxtc.edu.cn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
邮 编:675000
附件:2008年楚雄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楚雄师范学院
200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