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资格复审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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