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海县将于2014年8月18日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4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地点
通海县新城区秀麓写字楼八楼西边(819室)
三、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
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它
1、本人自愿放弃面试,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2、经县选聘办发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和电话通知仍未联系上考生的,造成考生延误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因本人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和资料不齐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海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