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第一号)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4〕9号)和文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丘北县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丘北县2014年拟选聘大学生村官16名(其中,男8名,女8名),根据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处下发的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名单,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32名,具体名单如下:
张定亮(男) 陈 鑫(男) 张宸逸(男) 许国洪(男)
马建斌(男) 张 颖(男) 严 帅(男) 王首道(男)
王世伟(男) 杨成义(男) 杨永发(男) 戚奎刚(刚)
岳绍祥(男) 汪永超(男) 胡代龙(男) 钱万春(男)
谭 娅(女) 梁艺潇(女) 李红叶(女) 徐红虹(女)
陆风婷(女) 施 娅(女) 杨丝贻(女) 李丛慧(女)
郭 琳(女) 张菊香(女) 陶灵丽(女) 杨 帆(女)
田 清(女) 周邵碧(女) 何丽艳(女) 张远洁(女)
何会梅(女)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丘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委四楼)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在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或者工作单位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党员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确认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仅2014年8月15日1天,对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若有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届时不再另发通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丘北县委党校。
各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县委党校五楼会议室)报到。按照签到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对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心理预期、思想准备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知水平等。
(四)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2014年9月2日上午7:30前,全体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到丘北县委党校五楼会议室(候考室)报到进行抽签,确定每个考生的面试顺序。迟到30分钟,即上午8:00后到达考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按违纪论处。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9.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拟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提出拟体检人员。县选聘办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优秀学生干部;
3.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
4.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
5.“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6.研究生或“双学位”毕业生;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人员,仍无法确定拟体检人员时,以面试成绩确定。如仍然无法确定拟体检人员的以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州选聘办上报省选聘办,由省选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体检、聘用公示、递补、合同签订等工作按省、州有关要求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丘北县纪委、监察局:0876-4121132
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0876-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0876-4669065、4126152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1370
丘北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