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励基层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顺利实现9+3和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学校部分缺编岗位教师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选调。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黔东北区域内教育中心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办好满意教育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的具体要求,积极调动广大教师抓好质量的积极性,全面协调推进教育健康发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质量导向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与本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德江县2014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何先美(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陈旭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观安(县政协副主席 县一中校长)
成 员:王雄远(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乡中(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 刚(县教育局局长)
叶支辉(县监察局局长)
张永跃(县编委办主任)
窦先科(县人社局局长)
覃 伟(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贵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岗位设置
本次选调共设置学科岗位31个。具体如下:
初中阶段共15个岗位,其中县第五中学语文岗位2个、数学岗位2个、英语岗位1个;县民族中学英语岗位1个;县实验中学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3个、英语岗位3个。
小学阶段共16个岗位,其中县第六小学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3个;县第四小学语文岗位3个;县第三小学语文岗位2个;县第一小学数学岗位5个。
五、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本县(青龙和玉水街道辖区学校、煎茶中学除外)2014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
2.本县(青龙和玉水街道辖区学校除外)2014年六年级语文、数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2014年9月31日止,正式工作满10个学期以上,其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满一年,按规定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年龄45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选调具有相应职称资格教师或教师资格。
(三)选调依据:根据《铜仁市2014年九年级中考成绩》、《铜仁市2014年六年级终端质量监测统一考试学科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近五年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2013—2014学年度受通报批评的;
(五)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12日。
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选岗顺序和聘用方式
(一)选岗顺序。
初中选岗顺序:县第五中学→县民族中学→县实验中学;
小学选岗顺序:县第六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一小学。
不服从按其选岗顺序选调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二)聘用方式。
《铜仁市2014年九年级中考成绩》、《铜仁市2014年六年级终端质量监测统一考试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按学段学科岗位类别依次进行选岗聘用,并按组织程序进行调动。为确保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选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教师,若系同一学校同一个学科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只选调1名;其空额岗位依次顺延递补,顺延递补的范围控制在所缺学科岗位的1∶2以内。选调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选调后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聘用学校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订聘任合同,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九、政审
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审合格后方能调动。
十、纪律要求
(一)参与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方案》规程操作,确保选调工作廉洁开展,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且3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整。
十一、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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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2014年城区缺编教师选调资格审核表》来源于德江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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